8月7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就《贵阳市公转商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暂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与原2023年版办法相比,本次修订在准入门槛与运行机制上作出重要调整。最显著的变化是将“享受信贷市场首套商贷最优利率”列为申请贴息贷款的硬性前置条件,凸显政策向首套刚性需求倾斜的导向。同时,新规明确申请对象为贵阳市公积金缴存人,所购住房涵盖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
在流程优化方面,新规简化了贴息贷款转回机制。当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好转时,管理中心可将贴息贷款转回为公积金贷款,且转回时不再征求借款人同意,也不再审查其贷款资格,这极大提升了资金调度的灵活性。
此外,新规强化了风险与成本管理。明确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享受贴息,因借款人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亦不纳入补贴范围。新规还要求承办银行严控数据质量,因数据错误导致多付贴息资金的,借款人须予以退还。
作为缓解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压力的常规工具,“公转商”贴息贷款通过商业银行先行发放商业贷款、公积金中心补贴利息差的方式,在不增加职工负担的前提下撬动金融资源。此次修订预计将进一步规范业务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