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正名”推动行业归位 物业从“管理”走向“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3-22
来源: 城楼网
分类: 南京聚焦

近日,人民日报一篇关于“‘物业管理’应改为‘物业服务’”的报道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这并非简单的名称变更,而是一次从立法层面厘清权责、推动物业行业回归服务本质的关键调整。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力来源于全体业主的委托,其法律身份是“受托方”,而非小区的“管理者”。小区内真正的管理主体应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因此,将行业法规从《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旨在从法律文本上彻底“正名”,纠正长期存在的公众认知与权责错位。

在实践中,“物业管理”的称谓让物业企业背负了难以承受的“无限责任”。面对车辆乱停、邻里纠纷等本应由业主自治组织或政府部门处理的问题,缺乏执法权的物业公司却常成为矛盾的“出气筒”,陷入权责利不对等的困境。

此次立法调整,正是为行业“松绑”的开始,通过做“责任减法”,使物业公司能更专注于保洁、保修、客户服务等专业领域,推动竞争核心从“谁更能管”转向“谁服务更好”。

城楼网创始人石道初认为,名称之变要真正落地,关键在于避免出现“管理真空”,亟需构建“业主大会决策监督、社区指导协调、物业专业服务、政府依法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对物业行业而言,这不仅是摆脱历史包袱的契机,更是回归商业本质、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全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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